为加强热处理行业自身精神文明建设,更好的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“桥梁”“纽带”作用,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,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和企事业间的正常交往,维护行业经济秩序,特制定本公约,作为本单位的行为准则,并自觉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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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觉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法律法规。要遵纪守法经营,不做损害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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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执行行业已颁发的有关本行业的工艺装备,工艺材料和工艺加工件的质量标准,将质量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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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切经营活动中,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,科学合理地制订价格,反对用非正当手段承揽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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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宣传本单位产品时,要实事求是;不贬低外单位的同类产品,让用户自由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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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执行售后服务的承诺,对用户反映的问题,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解答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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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生态环境,不超标排放“三废”,推广洁净热处理工艺,在使用有毒有害物品时,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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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使用能源,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节能工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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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,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。
本关于公约由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,解释权归中国热协经管会,修改权归中国热协常务理事会。
中国热协经管会起草
天津市热处理行业协会
二OOO年七月